據志願服務法第9條規定,為鼓勵有志從事志願服務者、或已在服務尚未完成相關訓練之民眾,完成法定志願服務基礎暨社會福利類特殊教育訓練課程,以建立志願服務基本知能及品質,以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特辦理此計畫。
一、辦理時間:110年3月27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日)
二、訓練地點:高雄市社會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視廳教室(原演藝廳)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20號) 三、參加對象: 有志從事志願服務或已在服務尚未完成基礎暨社會福利類訓練的民眾
四、招生人數:因場地有限,本梯次以300名為限。
五、報名方式:請逕洽本會、或至官網www.kva1205.org、或臉書進行線上報名。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福德三路60號3樓
電話:(07)761-1018、761-0723 傳真:(07)761-1002
六、課程內容:(一)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課程6小時
(二)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6小時
七、收費標準:免費 (可代訂兩日便當,計新台幣160元整)